• 首頁 > 安全生產要聞>山東省發布政府令 要求不得采購和使用無安全標志或未經法定認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山東省發布政府令 要求不得采購和使用無安全標志或未經法定認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閱讀數:7186 次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的決定》已經2016年5月27日省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通過并施行。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明確本單位各崗位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種類和型號,為從業人員無償提供符合國家、行業或者地方標準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檢查、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和使用。
           購買和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的情況應當記錄在案。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采購和使用無安全標志或者未經法定認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原文鏈接: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6/6/8/art_285_9926.html


    w
    国产免费AV每天更新